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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规避执行将被晒身份证号码最高法建“失信名单”惩戒老赖

2015-04-17 15:14:1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消息  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称,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给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该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最高法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
    在此期间,一些地方法院逐渐试行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公布,或提供给银行、政府部门等在贷款发放、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作为信用凭据,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效果。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纳入失信名单的程序共有提示、启动、认定、生效四个环节。首先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中要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风险提示,其次,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启动程序,最后由法院经审查作出纳入决定,决定作出立即生效。
    孙军工称,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应当主动、及时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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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老赖”将上黑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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