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蒲倩)40个区县工商局,415个基层工商所,6300名干部职工,对庞大的我市工商系统来说,如何加强队伍管理工作曾经是个难解的题。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10年以来,我市工商系统积极推行效能考核评优机制,以效能考核破解队伍建设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效能考核好处多
同级互评促公平
2010年6月,市工商局抓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契机,出台效能考核制度。
“这项制度涉及的主体是党员队伍,核心是效能考核。”市工商局人事处处长陈忠于介绍,“过去我们只明确了处室的职责,但却没有明确处室里的每个人干什么工作,很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所以我们效能考核的第一步就是设岗定责,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形成清晰规范的《职位说明书》或者《岗位责任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效能考核制度的规定,在每个月的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会上,工商系统的每一个党支部和党员(职工)都要接受考评。并按领导点评、同级互评、服务对象参评的方式,进行月评。
“同级互评的方式比较公平。比如,我们市工商局,处级干部有60多名,即使是有‘感情票’或者是拉拢关系的票,也只能是极少数,不会影响到考评的结果。”陈忠于告诉记者,每月考评的结果会以优秀3星,称职2星,基本称职1星,不称职“三角形”的形式体现,并采取公示栏的形式对月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考评的公正性。因为,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工作,同事和群众的心里都是很清楚的,工作做得一般的人不可能无端端变成优秀。”
完善效能考核机制
月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
2012年8月,市工商局出台《萧山市工商系统效能考核评优管理办法》。在这份文件中,市工商局将个人月评和支部季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年度实绩、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之中。
记者了解到,效能考核评优管理办法规定,月评结果按80%的比例纳入个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按10%的比例纳入班子年度考核。这彻底改变了过去年终算“总账”的现象,年度考评成了月月算“细账”。
“将效能考核每月的结果公示计入年度考核,有效避免了年度考核中轮流坐庄、领导钦点、凭印象、靠感情的现象。”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王芹兰说。
王芹兰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在各类竞争性选拔干部中,月评结果都会按每颗星一定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在非领导职务晋升过程中,月评两次优秀则是晋升人选的准入门槛。“2010年来,我市工商系统晋升和选拔的68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提拔的8名区县局领导干部,均为月评获得3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