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来,渝北区法院审判员胡可萍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创造全市基层法院年度个人结案881件且无一例错案的纪录;2011年,她个人结案830件,继续保持了该院民事法官结案数量第一,并且无一案超期拖延,无一人上访信访,由她审理的案件一次开庭结案率在95%以上。
“法官得真心地去关怀当事人,了解他的感受。”这句话常常挂在胡可萍的嘴边。她说,只有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才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从而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被告言辞激烈、抵触情绪严重,不愿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胡可萍并未因此而生气,她感到案件另有隐情,当即决定休庭,具体了解被告的情况。一番耐心地沟通后,被告道出自己已欠百万高利贷,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胡可萍设身处地的为被告提供了相关建议,得到被告的信任,从而顺利的促使该案达成调解协议。
在长期的审理工作中,胡可萍细心地发现处于纠纷中的当事人往往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对法官等人的意见特别排斥,但对部分被大家尊敬的人的意见,他们则可能会采纳。胡可萍渐渐总结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借力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的长辈、亲人朋友、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常常能使案件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如毛某诉朱某离婚纠纷案,胡可萍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毫无进展,为此她委托一名人民陪审员从中进行斡旋、调解,为案件的成功调解起了促进作用。
部分纠纷当事人心里明白到底谁对谁错,然而,却碍于面子不愿意承认,最终才走上了诉讼道路。在这种情况下,胡可萍认为,适时给当事人找个台阶,让其感觉到法官也站在他一边,面子上有了,自然就能欣然接受调解。胡可萍曾经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并无大的矛盾后,引导有过错的被告进行解释,并赞许原告做的贡献,最终,原告感觉挣回了面子,主动撤回了起诉。
2009年至今,胡可萍先后荣获2010年度渝北区优秀公务员,2006至2010年渝北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荣誉。
记者 舒楚寒 实习生 罗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