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今年,市政府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7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将审议11件政府规章。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市政府2013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审议政府规章计划出台。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列入市政府本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9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61件、政府规章58件。在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7件、预备项目28件、调研项目26件;在政府规章中,审议项目11件、预备项目25件、调研项目22件。
在18件审议项目中,新立8件、修订10件;在53件预备项目中,新立38件、修订15件。
对于审议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13年内完成。市政府要求,如不能如期完成的,起草单位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于预备项目,要积极推进,确实成熟并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可在2013年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调研项目,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研究制度建设措施。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起草或调研单位立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送审稿严格审查、充分论证、认真修改,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2013年市政府立法任务。
市政府还要求各起草单位要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对所设立的制度充分论证,保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涉及的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坚持提前介入、严格审查、按程序送审。
同时,应注重公众参与。据悉,市政府要求所有立法项目均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充分听取公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意见采纳和反馈制度等,有效回应公众对制度建设的意见和诉求。还将健全立法评审机制,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最后,还将推进英文译审。市政府表示,将选择《萧山市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萧山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萧山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3件市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选择《萧山市白鹤梁题刻保护管理办法》《萧山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萧山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3件市政府规章启动英文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