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柳妞 杨雪 通讯员 秋晋)九龙坡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全市首创在押人员视频告知制度,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办案,成功创建了规范化检察院。日前,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率先引入专业心理辅导师
18岁的小王因为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高墙、铁门,让他感觉到人生的绝望,检察官看到这样的情况,心里很着急,于是对其进行专业心理辅导。
当办案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来到小王面前,小王没有听到对自己的责怪和斥责,而是感同身受地说出了他的感受,慢慢地小王开始对心理咨询师打开心门。经过心理辅导师的疏导,小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好好表现,出去之后再苦再累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了。”
据了解,该院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合作成立工作站,在全市率先引入专业心理辅导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心理咨询、疏导和矫治服务,目前共对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专业心理辅导25次。该机制也被评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创新项目。
首创在押人员视频告知制度
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后,驻所检察官会将其享有的合法权益进行告知。原来实行的告知制度,是通过纸质件发送到他们手中。但由于在押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条款的规定理解不透,使得这种告知收效不大。
针对这种情况,九龙坡区检察院独创了视频告知制度——将在押人员入所后的各项权利义务和约见检察官制度制作成视频资料,并进行讲解,每天在监舍的电视上滚动播放。这样有助于在押人员透彻、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并知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约见驻所检察官进行申诉,也知道可以约见检察官进行法律咨询、倾诉心理问题和反映监舍好人好事。据悉,有31%的在押人员主动约见检察官,此项制度建立后,约见比例大大提高。
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办案
去年5月,九龙坡区检察院被确定为我市检察系统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集中出庭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举办简易程序观摩庭,率先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实施细则》,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审查起诉、庭前沟通、出庭公诉“三集中”办理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该院在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以主诉检察官负责的办案小组为单位进行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公诉承办组收到案卷材料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提讯犯罪嫌疑人,并以审查情况为依据,对案件作出是否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