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案、决定议案、人事任免议案。其中,对《萧山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12个地方性法规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萧山市禁毒条例》、《萧山市邮政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昨天表决通过的《萧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规定,对我市12个地方性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中,修改后的《萧山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在市外采购的水表、电表、天然气表、煤气表,由采购者向我市质监部门申请首次强制检定。其他法规在修改后,将一并重新发布。
昨天表决通过的《萧山市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有相应调整,其中,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逮捕的,可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戒毒。其次,对吸毒人员较多的乡(镇)和街道,应确定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最后,虽然香桂油可提取易制毒化学品黄樟素,但其并非易制毒化学品,且其他的合法用途广泛,故规定对香桂油提取黄樟素的行为实行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