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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市民可登陆官网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将更方便快捷萧山市检方启动案件集中管理新机制

2015-04-20 12:53:1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严雅琼)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 市检察院、5个分院及江北等18个基层院,均将从7月1日起开始试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并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在我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即将启用的“案件管理中心”将对案件办理进行更严格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律师可通过案件管理中心更快捷地查询案件卷宗,了解案情,广大市民也可直接网上查询案件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十三检”会上作出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的要求,市检察院制订出台了《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决定》和《萧山市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并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我市检察机关开始试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
    案件集中管理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以案件集中管理系统为平台,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约化统一管理的工作。法律文书、涉案款物,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等,都将进行统一管理。案管中心成立后,将逐步推行“统一分配案件”方式。即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后,统一将案件按照既定的顺序,分配到承办人手中,从而有效预防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发生。
    “过去,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查阅案卷材料,需先与承办人联系。如果承办人不在,则无法查阅案卷材料。”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谭闯称,案管中心运行后,这种情况将有效避免,也将彻底解决律师阅卷难的问题。届时,案管中心将统一负责接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负责处理他们提出的案件查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的要求,以及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等。
    据谭闯介绍,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运行后,检方还将加强与我市大街小巷的“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和法律监督网上“案件查询系统”的信息衔接。市民在这两个系统上查询相关的案件信息也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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