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对实名举报工伤保险基金违法违纪行为的市民,最高将给予5000元奖励。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于6月18日至10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历时4个月的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查找影响基金安全的各种风险,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促进工伤保险的规范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和基金的安全完整。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去年以来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使用环节的有关情况,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的问题,欺诈冒领工伤待遇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问题,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在用药、治疗、检查等过程中的违规情况以及康复器具和辅助器具使用违规问题等进行重点检查。
市人社局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对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举报投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实名举报、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举报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且事先未被人力社保部门掌握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事项,经查证属实后,人力社保部门将按照《萧山市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
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对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总数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可能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因举报人举报而被有效制止的,将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