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南岸区法院发出我市首例“禁止令”,规定未成年犯小明(化名)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进入网吧等。 一年后,由于小明在缓刑期间的良好表现,以及未违反“禁止令”,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小明重获新生。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实施此类“禁止令”后首个成功范例。图为昨日小明感谢法官等人的帮教。
见习记者 袁海涛 摄
2015-04-20 13:48:25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去年5月份,南岸区法院发出我市首例“禁止令”,规定未成年犯小明(化名)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进入网吧等。 一年后,由于小明在缓刑期间的良好表现,以及未违反“禁止令”,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小明重获新生。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实施此类“禁止令”后首个成功范例。图为昨日小明感谢法官等人的帮教。
见习记者 袁海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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