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1日,《萧山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条例有关为权利人登记信息保密的条款,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
在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登记机构掌握了权利人的大量个人信息。为了保证此类信息不被非法泄露,保护房屋权属登记中权利人的利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前两次审议意见,修订草案增加了明确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密义务的条款。
据了解,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规定:“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披露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同时还规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泄露登记信息,给权利人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错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怎么办?修订草案对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修订草案还在审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