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消防支队对辖区消防产品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李亚)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总队获悉,4月1日至5月13日,全市共发生火灾153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62429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4项指数“三降一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我市从4月1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四大行动”。各地积极响应,成立由辖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40余位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50余位公安(分)局领导带队检查,强力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同时,全市各地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守土有则”的原则,突出重点、各司其职、综治促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规划、工商、消防等部门集中查处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非法行为,强化消防“前置”措施;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集中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产销用”体系;教育、旅游、文化、卫生等部门及各地政府集中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清积患、查违章”和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查设施、试运行、督管理、促维保”专项行动,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截至5月13日,全市累计出动排查人员11519人次,成立2210个检查组,检查单位5730家,发现火灾隐患249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22份,当场整改1869处,临时查封110家,对656家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其中责令“三停”124家,警告12人,拘留22人,罚款299.8万元。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53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62429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4项指数“三降一平”,即火灾起数下降67%,死亡人数净减2人,财产损失下降90.3%,受伤人数持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