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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维权公司成KTV著作权维权主力军

2015-04-20 14:33:3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周末,约上三五好友去KTV唱歌,是不少人喜爱的消遣方式。KTV的曲库中通常都有丰富的歌曲供人们点播,可是,这些曲库中的歌曲却不一定获得了作者授权。日前,记者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3年来,该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579件,其中KTV著作权侵权案件230件。且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所占著作权案件总数的比例来看,近3年来,KTV著作权侵权案的发生都呈明显上升趋势。

  ■现状
  KTV侵权案件五大特点

  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曹世海介绍,近3年来,市一中院受理的KTV侵权案件呈现5大特点:其一是维权主体变成了专业化的维权公司,而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原始权利人;其二是维权地域范围逐渐由主城区向周边区县扩展;其三是原告维权水平较高,在诉讼前往往已经收集准备了详实的证据,胜诉几率大幅度提高;其四是结案方式由判决为主向调解为主转移,当事人双方逐步由对抗走向和解;其五是被告主体由公司法人扩大到经营者个人。

  ■原因
  权利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过去,权利人对音像制品著作权的维护,主要集中在盗版光碟、网络非法下载上,对KTV侵权,大多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而近3年来,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开始主动采取警告、诉讼等维权手段维护其利益,曹世海认为,这是近几年来KTV侵权案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
  曹世海说,不仅是权利人本身,近几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开始从“幕后”走向“台前”,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以维护相关著作权人的利益。况且,2006年,《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公布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在娱乐场所拒绝缴费的情况下,往往采取自行起诉或者授权专业公司起诉的办法,促使KTV经营者缴纳版权使用费,这也是KTV侵权案增多的原因之一。

  ■建议
  KTV经营者购买曲库应谨慎

  面对逐渐增多的侵权案件,如何有效控制和预防案件的发生,市一中院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是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音乐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实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未缴纳版权费的KTV及时停止使用音乐作品。其次要充分发挥娱乐行业协会的作用。可借鉴北京、广州等地区先进做法,由娱乐业协会代表KTV业主就版权费收取标准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进行协商,督促KTV业主及时缴纳使用费。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张贴宣传板报、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四是软件制作方和KTV经营者都应该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记者陈晓容 见习记者蒲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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