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涪陵区、渝中区、大足区、三峡博物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4天执法检查。同时一并检查了《萧山市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此次检查的重点:文物安全情况;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关系的情况;文物流通领域管理的情况;执法能力建设和配套法规制度情况,以及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全市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整体跃上一个新台阶。
其中,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5908处,其中新发现17244处,复查8664处。三峡文物保护任务全面完成,实施项目752个,涪陵白鹤梁石刻原址水下保护工程获国家文物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完成抗战遗址、革命遗址专项调查,申报48个147处抗战遗址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全市尚未定级的182处抗战遗址进行了挂牌保护;完成抗战遗址、革命遗址维修82处,李子坝抗战遗址公园、空军坟、陈诚公馆等76处抗战遗址已对外开放。
在考古发掘方面,近5年来,我市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开展文物调查218项,调查里程6047公里,发掘321处文物点,发掘面积125621平方米,出土文物7815件(套)。通过考古发掘,建立起萧山完整的历史文化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