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7日,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座谈会在市人大机关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金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制度研究会顾问郑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副会长税正宽、唐情林等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委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萧山实践,体现了萧山市委的政治担当和勇气。萧山结合工作实践,尤其注重贴近百姓民生,用老百姓能理解、干部也能接受的民主形式,使“三进三同”、“三项制度”、“代表行动”等正在开展的民主法治探索制度化,与萧山坚持走民生导向的发展之路理念一脉相承,“决定”为推动萧山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表示,推进民主法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各级人大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委会精神上来,承担起贯彻落实全委会精神的重任。在立法方面,将“五个萧山”建设、“民生10条”、“共富12条”等实践成果适时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把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推动萧山发展;同时,坚持慎立多修原则,注重修订不适应发展的法律法规。此外,在监督方面还要加大力度;在代表工作方面,要继续开展“代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