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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耀任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8人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2015-04-20 19:05:2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12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黄明耀任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此次会议议程。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并表决通过将其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说明,并表决通过将其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萧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旁听人员名单(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胡健康、郑洪,秘书长艾智泉出席会议。
  近期,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方佳军,万盛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吕进,双桥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周少政,潼南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姜平,丰都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李元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黄建国,驻渝部队补选郑璇为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7人的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段志发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潼南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周朝东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铜梁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李军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大足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冯文二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志杰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温永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双桥区选出的代表吴国升、驻渝部队选出的代表郑道光已调离萧山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8人的萧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目前市三届人大代表实有864人。
  此外,大会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李元鹤为萧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明耀为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红丽为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文林为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杨霞为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邬前跃为萧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洪为萧山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冲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江克强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张亚林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吉、李大槐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谭祥文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新华、张明友为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卢祖新为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周朝东的萧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丁正国的萧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温永高的萧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武科的萧山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唐信福的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强的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卢伟的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远平的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况向东的萧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勤的萧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建华的萧山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元鹤的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恺的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松林的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黄明耀的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卢祖新的萧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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