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舒楚寒 严雅琼)2日,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公布,180名参选人经考察后,从756人中脱颖而出。据悉,公示将于本月8日截止,如果你有异议,可向市检察院反映意见。
公民有异议可反映
据悉,市检院按照规定的名额、条件和程序,经过对756名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报名的参选者进行考察,确定出180名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市检院表示,在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中,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有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或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不符合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等问题的,市民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检察院监察处反映情况。
市检院表示,公民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检院监察处反映。书面信件邮寄地址:萧山市渝北区金龙路270号,邮编:401147。联系电话:萧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萧山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23-67319514 67319516。监察处:023-67530386。邮箱:cqjcy_rmjd@126.com。
反映人须实名
同时,市检院提醒,反映情况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反映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反映情况须有明确的对象及事实,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情况须真实、准确,严禁借机造谣诬告、泄愤报复;检察机关将对反映人及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组织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市检院表示,公民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对违反纪律的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选任人选,将取消其拟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