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容)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一个瓶颈。记者昨日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为了化解执行难,加大了反规避执行力度,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等常态化查控,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促其不再“耍赖”。
何为反规避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击、压制和处罚的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是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有效地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致使被执行人无法律和体制漏洞可钻,其任何尝试规避的行为均将遭遇执行机制的反制,反规避执行强调事前防范,并最终建立让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不敢规避、不能规避的体制和机制。市一中院在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时,加强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投融资及车辆等常态化查控,同时,详细研究规避执行行为的手段及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采取反制措施,用活用尽执行手段。并通过拘留罚款一批、依法查控一批、处置兑现一批、警示教育一批,进一步扩大影响震慑“老赖”,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市一中院在加大执行力度时,进一步强化执行分权改革力度,纵深推进执行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的改革措施,通过完善法官主导执行程序、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同质性事务工作集约进行、专业化分工精细明确、绩效考核同步跟进的办案模式,以取得执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同时,还进一步加大协调联动力度,充分发挥中级法院执行局承上启下的作用,依托市高法院的联动平台,强化与执行联动单位的日常联系,进一步畅通查找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的渠道,提高执行效率。在保证执行案件质量上,市一中院还要求办理执行案件不因案多人少降低办案质量,不因时间紧迫而缩水,不因办案任务重而降低结案标准。严把结案关,确保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达标,对执行不到位的不轻易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