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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加大仲裁调处力度保障农民权益上半年受理农村土地纠纷11498件

2015-04-21 13:44:3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陈晓容 刘蔚)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召开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不断加强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建全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机制,维护了我市广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据了解,为了实施好两部法律,市农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萧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的流转文书样本。市农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通知》。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我市始终把维护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益作为重中之中,并多次强调和重申,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必须坚持自愿流转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以及土地流转收益等费用。在实际工作中,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及时指导信访人通过调解和司法途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信访人反映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事件,要及时予以查处。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不畅,服务不到位影响土地流转的问题,我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建立起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确保流转规范有序。据了解,我市已在21个区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31个区县、845个乡镇和6421个村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我市各部门全力以赴,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体系也基本建立,截止今年6月底,我市涉农区县中,有37个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乡村调解组织上,我市已建立763个乡镇调解组织。全市已初步建成了区县、乡镇、村社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受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1498件。其中,已调处了11064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501件,已调解439件,仲裁62件,调裁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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