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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主城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商家注意不能用高音喇叭揽客了

2015-04-21 15:02:1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我市将从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噪声污染整治以及引导公众维权和全民参与等6个突破口入手,全力维护主城宁静。昨日,市环保局透露,市政府《主城宁静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今年专项整治,2012年综合整治,2013年巩固提高。

新建道路禁超越防护距离


    该方案规定,应合理划定敏感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新建道路时,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的防护距离,原则上分别不得小于红线外50米、30米、20米、30米,规定距离内不得新建临街噪声敏感建筑物。同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值应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68分贝以内。

噪声超标车禁止销售

 

    对交通噪声污染方面,该方案规定,禁止噪声限值超过规定的新车在萧山销售;对年检噪声难以达标的车辆不得延期报废。
    禁鸣管理上,该方案规定,在限制鸣笛区域内,逐步用无线通讯信号代替鸣笛信号;主城港区限制使用高音量喇叭;逐步搬迁机场附近噪声超标区域内的敏感建筑物;在噪声敏感区和敏感时段,对重型、大型车辆限速、限行和禁行。
对重点降噪工程,方案规定,在噪声长期扰民路段建设一批建筑隔声窗等设施;保障明年主城完成300万平米改性沥青路铺设;一些路段安装新型低噪声减速带;推广使用低噪声公交车辆,今、明两年分别淘汰650辆、1050辆老旧公交车。
严控建筑工程噪声扰民
    该方案规定,市政府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开工前须发布建设公告,施工单位要现场公示,并减少噪声扰民,主动安抚周边居民。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严格限制夜间施工次数,除抢险、抢修和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外,禁止夜间施工。
    要对建筑施工全过程进行噪声控制,方案规定,在城市建成区施工时,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方式;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检查、节假日巡查力度,完善现场处理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噪声扰民问题;环保、公安、市政、建设等部门要联合监管、控制高、中考考场周围环境噪声污染。

 

禁用高音喇叭揽客

 

    大街上,过去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做法,现在不行了。方案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方案要求严格限制其营业时间和音响器材的音量,噪声排放须达标,限期治理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业、搬迁、转产或关闭。
    对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控制,方案规定,中午12点至14点和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7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
    此外,在工业噪声污染整治上,方案要求,位于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限产、搬迁、关停。对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车维修等小型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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