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灭火”本领高,医患双方真需要
11月21日,家住酉阳县桃花源镇玉柱社区的王林(化名)专程来到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感谢调解员李永和。王林告诉记者:“多亏了李永和,如果没有他的耐心调解,我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赔偿金。”
王林所感谢的李永和只是酉阳县2322名调解委员会中的普通一员。近年来,酉阳县通过建机制、强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全县建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1个,人民调解员2322名。今年1至10月,该县共化解纠纷5922件,成功率达99.18%,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931.91万元,
意外死亡起纠纷
依法调解化矛盾
今年3月12日,家住酉阳县桃花源镇玉柱社区的王明(化名)因“肝硬化1年,全身乏力1月”入住酉阳县某医院治疗。13日早上7时20分,王明(职业保安)病情突然变化,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事发以后,王明的父亲王林等亲属情绪激动,不听取任何人解释和劝阻,并向医院提出了65万元的赔偿要求。协商中院方认为,王明是因为病情突然出现变化,医院对死者诊断治疗不存在过错,不同意赔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医患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协议。
鉴于此,酉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召开医学专家座谈会,认真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一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经过再三商议,决定以情入手。调解员李永和首先以拉家常的方式平复死者亲属的情绪。随后,通过法律开导、责任分析、政策规劝反复进行心理疏导,让死者家属明白,闹事不能解决问题。经过李永和的耐心说服,死者亲属逐渐平复了情绪。最后协商决定由医院、王明所在的服装厂、保安公司一次性赔偿其家属工伤费用56万元。
据了解,酉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9月20日成立,由县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并建立由医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选派律师担任兼职调解员,为医患双方提供医学、法律专业咨询服务。
记者了解到,医调会的调解员具备法律或医学方面的知识,有的当过法官,有的则是长期从事人民调解的司法工作人员。酉阳县司法局局长冉燕毅告诉记者,在调解纠纷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既要当“老娘舅”(意指专门调解矛盾纠纷的人员),又要当“调查员”。每次调解前,要做很多前期工作,包括查看病历,了解医生当时的行为和医学判断是否正确,咨询相关法律、医学方面的众多专家,有了明确的结果后,医调会才会再约见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据悉,目前,酉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已成功化解医疗纠纷50件,履行50件,涉及人数达400余人,涉及金额300余万元。
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
专门为民解烦忧
“与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相比,各类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行业内部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月21日,酉阳县司法局局长冉燕毅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由于群众的矛盾纠纷涉及医疗、劳务、交通等多个方面,为了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的各种矛盾纠纷。酉阳县经过不断摸索和实践,于2009年分别从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中,抽调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先后成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学生损害伤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实行对案件的分类、分流处理,实现了“案情及时研判、现场联合稳控、矛盾专业化解”。
2013年7月11日上午10时,酉阳县酉州中学学生田林(化名)和石兵(化名)等人乘车前往铜鼓乡两元村游玩。下午14时,田林和石兵在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田林和石兵的亲属情绪十分激动,不能忍受孩子身亡的噩耗,双方邀约亲朋好友70余人,围堵学校,到政府闹访,给校园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得知此事后,酉阳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县教委、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办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判分析,决定由学生损害纠纷专业调解委员牵头,依法依理处理好此事。
酉阳县学生损害纠纷专业调解委员调通过走访调查、深入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开展情绪稳控、思想疏导、法律引导、政策规劝和协商化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调解员冉儒全细心的引导规劝下,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校方一次性赔偿双方6.6万元。
据悉,5个专业调节委员会的成立,解决了以往矛盾纠纷处置缓慢、“踢皮球”等难题,形成了以“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司法行政业务主导、涉案涉事部门主体,调委会专业化解”的联动机制,让更多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
据悉, 5年来,酉阳县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案件1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