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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空白与风险并存,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刘建忠呼吁:尽快构建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2015-04-22 10:47:2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互联网金融从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到第三方支付、“余额宝”理财、P2P网贷平台等,正不断推动金融行业创新升级。但“网赢天下”创立4个多月就倒闭、淘金贷创办人在平台上线一周后携款百万跑路等事件的发生,表明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不可阻挡,但该领域存在法律空白,风险难以控制。因此,全国人大代表、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建忠提交《关于加强消费者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的建议》,呼吁尽快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畅通信息披露和投诉渠道等。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金融领域改革作为深化改革重点之一。目前,互联网金融正逐渐兴起,对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服务方式、金融产品,甚至整个金融体制都将引发深刻的变革。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怎样的态势?
    刘建忠:网上缴费支付、购物等消费,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消费需求多元化。中国互联网协会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在交易支付方面,去年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突破20万亿,POS收单、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分别达12万亿、8万亿;在投融资方面,以阿里集团为例,余额宝推出短短8个月,其规模飙升至4000亿元。可见,互联网金融的消费群体和市场需求巨大,正改变着传统金融消费的理念与习惯。
    记者:互联网金融由最初单一的支付平台,到投融资业务的出现,再到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形成,各界对其发展之迅猛始料不及。“网赢天下”4个多月就倒闭、淘金贷创办人“跑路”事件的发生等,是否说明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刘建忠:互联网金融正潜藏着复杂而隐蔽的风险,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更多的隐患,由于我国对该领域的立法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该风险并未得到有效缓释。同时,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众多,一旦风险爆发,将会被迅速传播和放大,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记者:该领域风险、隐患存在的根源有哪些?
    刘建忠:目前,我国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却没有针对消费者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意味着只有对实物产品的消费者法律保护,而未涉及金融产品的保护。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加之缺乏法律制度约束,就容易成为不法人员从事非法集资、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温床,网络金融犯罪就有可能产生。
    互联网金融还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行业规范,与传统银行相比,其不具备风控、合规和清偿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去年以来,淘金贷、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极易对消费者互联网金融权益造成侵害。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信息披露不充分,普通消费者很难正确理解损益风险、费用及利润结构、提前退出的惩罚机制及税收负担等,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难以保障。
    此外,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投诉处理机制、争议处理机制尚未建立,互联网金融经营活动中的责任主体不明确,未确定互联网金融主管部门,也无相应的维权机构,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并且,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消费者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堪忧,最易受到消费侵害。
   记者:我们应从哪些方面来防范互联网金融消费的风险,消除其隐患,从而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权益?
    刘建忠:应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界定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要素,规范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应确定互联网金融管理部门,细化管理职责,出台行业规范。
    其次,及时出台“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参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并根据实际要求,要求互联网金融经营者,应对产品、服务及运营等情况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利于消费者作出理性选择,降低消费者的风险,取得合理预期的利益。
    最后,应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应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借鉴英国、澳大利亚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公司的做法,构建独立于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第三方调节机构,作为替代性的争议解决制度。
    此外,还应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媒体监督宣传,多渠道提升消费者金融和法律知识水平。
    还有,应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参与者身份的真实性、交易的真实性,预防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行为,并加大对违规者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互联网金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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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进而形成的新兴金融业态。
发展历程: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资金募集→网络贷款→企业融资等等。
主要形式:①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②创富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③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④挖财类的手机理财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互联网金融典型案例
余额宝:是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上线的存款业务。从去年6月推出到现在仅8个月时间,余额宝的客户数已经超过6100万,规模飙升至4000亿元。
阿里小贷:2010年4月成立的,目前客户数已达64万,放贷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了1500多亿元,不良率不到1%。
支付宝: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移动支付,2013全年共计1亿用户支付了27.8亿笔,金额超1500亿美元。
互联网金融特点及风险
互联网金融呈现“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管理弱、风险高”等特点。目前,互联网金融在法律与行规没有完善的情况下,风险控制值得高度关注。
案例1:“网赢天下”4个多月就倒闭。“网赢天下”是一家网贷平台,注册资金2000万,成立4个月迅速在网民间积累了7亿多元的成交金额。其承诺给用户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但中途突然发布“停止运营”的公告,表示暂时无法还款,令市场震惊。
案例2:淘金贷创办人“跑路”事件。2012年6月,淘金贷创办人在平台上线一周后携款百万跑路;12月,P2P网贷优易网上线4月,老板卷款2000万元跑路;投资网站“安泰卓越”先以年化收益率超100%诱惑投资者,吸取资金后突然暂停运作。

本报特派记者 唐孝忠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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