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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基层法庭工作方式转型——石柱法院小法庭做调解大文章

2015-04-22 11:56:2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力推基层法庭工作方式转型——石柱法院小法庭做调解大文章

核心提示:

    自2010年以来,石柱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方式转型,在加强硬件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在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基层法庭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队伍建设显成效

    记者了解到,石柱自治县人民法院下设西沱、黄水、悦崃、马武4个法庭,共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法官和书记员均是本科文化程度。
    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各法庭受理案件大幅增长,从2010年的1002件增加到2012年的1457件,年均增幅达15.13%。今年1-10月,4个法庭共受理案件1304件,法官人均收案达130件。目前,已有3个法庭通过市高法院民生法庭达标验收。
    为保证法庭物质装备的顺利投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石柱法院在人、财、物等方面都注重向基层法庭倾斜,并积极与各法庭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为法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目前,西沱、黄水、马武3个法庭新建的审判办公楼已投入使用,新建的法庭都设立了适应法庭工作需要的审判、办公、生活场所,完善了相应的配套设施。此外,悦崃法庭审判办公楼也有望在明年建成。
    据了解,黄水法庭被市高法院、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该法庭副庭长梁蓉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西沱法庭庭长张军被市高法院表彰为优秀庭长;马武法庭庭长马龙被市高法院表彰为“调解能手”,连续3年荣记三等功,该法庭已故老法官蹇千海被市高法院追记一等功。

“五化”推进法庭建设

    石柱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结合实际,立足“五化”标准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夯实司法基层基础。
    基础建设规范化。坚持以功能完备、规划适度超前,适用节约的原则建设人民法庭,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相对独立,配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子签章、电子公告屏等信息化办公设备。
    队伍建设制度化。坚持把“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懂管理”作为选拔人民法庭庭长的必要条件,注重把法庭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力求按“三审两书”、专职法警、专职驾驶员配备法庭人员,规定初到法庭人员应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初任审判员应具有2年以上法庭工作经历,副庭长、庭长应分别具有3年、4年以上法庭审判经历。法庭工作经历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加分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法庭职能多样化。人民法庭除审理辖区民商案件外,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便民诉讼网络加强司法宣传,传播法治精神。充分运用司法调研、司法建议等方式,为当地党委建言献策、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3年来,各人民法庭到村社、学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余场次,给相关单位发出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15份。
    管理指导条块化。成立了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庭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业务对口指导制度,由民一庭对口指导法庭办案,民一庭庭长根据授权审核各法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坚持每周一法庭集中学习制度,系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确定每周三为法庭指导日,由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回各法庭,总结工作经验、观摩指导庭审,研究复杂疑难案件。建立法庭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为初任法官落实一对一的结对指导,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法庭工作评价弹性化。人民法庭实行单独考核,将参与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乡镇党委、政府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人民法庭优秀裁判文书定期评选制度和庭审技能考核制度。

便民诉讼网络全覆盖

    石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在司法便民上做好文章,该院不断创新理念,积极顺应群众需求,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目前,该院共设立了5个巡回审判站、23个便民联系点,聘请了272名便民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络的全覆盖。
    去年5月,石柱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走访了全县20余个乡镇,对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情况进行调研。针对不少经过调解的矛盾纠纷,又因当事人反悔等因素,最终还是起诉到了法院的现象,该院在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县10个乡镇试点建立“便民调解工作站”,聘请了100名热心人民调解、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各级调委会成员为法院“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在当地威望较高、熟悉风土人情、了解当事人性格等优势,与驻片法官联合开展诉讼到法院的简单民事纠纷调解,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并制发民事调解书后生效,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取得明显效果。
    截至目前,“便民调解工作站”共调解矛盾纠纷1341件,兑现率达85.67%。解除了打官司程序复杂、耗时冗长、交通不便、律师费用高的苦恼,真正让百姓感受到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由于试点工作站取得的效果明显,冷水镇、石家乡等乡镇为建站提供办公场所,不少乡镇领导纷纷建议法院增设“便民调解工作站”。

小法庭做调解大文章

    石柱法院以“三个面向”(即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基本要求,将基层法庭作为与群众紧密联系的纽带,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在便民、利民、护民上下足功夫,展现出法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据统计,近三年来,4个基层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000余件次,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不但减轻了当事人诉讼累,还让万余农民朋友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
    据法庭一工作人员介绍,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农村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朋友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考虑到这些当事人在往后的生产生活中还会“抬头不见低头见”,这就要求法庭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尤其是调解能力。对此,石柱法院始终坚持把“大调解网络”的建立健全和“大调解原则”的贯彻落实,作为基层法庭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积极推行“便民调解工作站”的委托调解工作模式,同时坚持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形成了全案、全员、全程调解的新思路。在这近三年里,基层法庭办结的4779件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达3512件,调解、撤诉率达73.49%。另一方面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同矛盾双方所在地的居委、村委取得联系,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人民法官的调解和基层干部的劝导,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案结事了下功夫

    记者获悉,石柱法院推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访,耐心解答咨询,将诉讼风险告知、司法救助标准、案件审理流程等内容全部公示上墙,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对涉民生权益、老弱病残当事人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广泛开展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委托立案等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大力开展速裁工作,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缩短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及时开庭审理,提高办案效率。为强化风险评估,该院坚持一案一卡,全面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全程掌控,防患于未然。此外,还加强辨法析理,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制宣传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现象。对于办结的赡养、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等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人民法庭实行回访制度,及时巩固办案成果。
    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为交不起诉讼费而被拒之门外的情况,石柱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自2010年以来,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62.43万元,提供司法救助金195.36万元。

记者 陈鱼乐  通讯员 马玉琴 吴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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