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是巫溪古路镇龙平村人,膝下有2男1女,都成家立业,儿女们为赡养问题常常扯皮闹矛盾,村社干部多次调解也不见成效,气得李大爷二老欲哭无泪。去年7月的一天,老两口听人说检察院有个为老百姓撑腰的部门,抱着试试看的目的,他们来到巫溪检察院。 接访后的第二天,检察长张超带着干警来到这户人家,提警老人的孩子们:“再不改变态度,我们将支持老人起诉”!从那以后,李大爷的儿女们改变了对老人的态度,“娃儿受了教育,我们晚年也有了盼头!” 李大爷高兴地说。
据了解,这是巫溪检察院成立群众工作科以来,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着力检力下沉、检务前移,走基层、访群众、问疾苦,真心诚意为百姓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延伸检察触角
成立群众工作科
去年3月26日,巫溪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群众工作科。群众工作科的职责设计,主要定位在5个方面:一是广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一个满意答复”的工作态度,确保涉法上访消解于萌芽之中;三是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的饮水、交通、医保、环境等问题,广送服务,为民办事;四是协助乡镇和社区干部引领群众发展生产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五是初查涉农职位犯罪案件,成案后移交侦查部门。
发挥窗口作用
办群众急难之事
群众工作科成立一年多来,坚持“群众为先、法律至上”的原则,努力办结了一大批老百姓急、盼、忧、怨的实事好事,切实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不久前,巫溪60多岁的邓奕亮老人也到巫溪县检察院群众工作科,送来一面锦旗。用老人的话说,“这是一群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的人。”
原来,邓奕亮是奉节县公平镇人,1998年11月1日起,他来到巫溪县境内一家水电站上班,每月工资500元。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与邓奕亮解除劳动关系,但就补偿事宜双方产生纠纷。
邓奕亮曾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和到法院起诉等途径,要求该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他休息日加班、延长工时、边远津贴等报酬。法院审理后判决用人单位支付邓奕亮休息日加班工资报酬,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支付邓奕亮延长工时补偿,按每天工作16小时计算,总计应支补偿金3.3万余元。
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邓奕亮并不服气。他认为,自己负责监测水池水位,从每天早晨6点到晚上12点,工作时间应该按18个小时计算。
为此,年过六旬的邓奕亮开始了自己的上访之路。2012年,听说检察院有个群众工作科,专门帮老百姓解决急事、难事,邓奕亮急匆匆地找上门。
送走邓奕亮后,群工科的干警们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发现,原审判决将邓奕亮每天工作时间认定为16小时与事实不符,工资报酬的计算也存在错误。为此,他们提请萧山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抗诉。
2012年10月30日,市二中法院作出再审判决:邓奕亮的工作时间应按18小时计算,用人单位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报酬、休息日加班报酬等共计5.3万余元。
今年2月,邓奕亮终于领到了劳动报酬,那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哭得像个孩子。案结后,邓奕亮组织20多名亲友,敲锣打鼓地把一面书有“铁肩担道义,草根之所倚”的锦旗送到了检察院。
延伸监督职能
斩断伸向群众腰包的黑手
近几年来,涉农犯罪的负面新闻,重重地抽打着社会良知,也促使群工科的干警们强力作为。
白鹿镇香树村自2002年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694亩,几年过去了,农民期盼的补贴款却没了影。“是不是干部贪了?”群众热议不断 。群工科知道后,立即介入调查,终于揭开了该村3名干部涉嫌贪污的事。
在深入调查退耕还林案时,检察院又挖出3人借用四社部分村民存折,将种草养羊补贴款24700元取出分光的事实。
经过慎密细致地侦查取证,提起公诉后,今年3月29日,全部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斩断了一双双伸向农民腰包的黑手,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据悉,一年多来,群工科干警在走访群众中共收到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线索30余起,初查成案21起,凤凰镇双凤村党支部书记等12名基层干部先后被押上庄严的审判台,占该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