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右中)与法制教育团座谈
核心提示: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关系千万家庭,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民族的进步和未来。如何有效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教育?如何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以此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入到预防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涪陵区探索出了一套全新管理模式,通过政法委、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以及相关民间团体的联动,逐步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社会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这种转变的背后,记者看到了涪陵区各部门的艰辛努力、集体智慧,更有领导的强势支持和重视……
近年来,涪陵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比例从12.5%下降到4.17%,25岁以下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从16.34%下降到10.75%;未成年人涉罪比例从12.1%下降到5.69%,25岁以下青少年涉罪比例从27.63%下降到22.74%。尤其是在去年,全区无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发生——这组数字,或许最能说明问题!这样的数字、这样的成绩背后凝聚着涪陵区各部门的艰辛付出。
30个单位
强势介入关爱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涪陵区共有6~25岁青少年270156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226712人。 涪陵区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纳入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其领导重视的程度、各单位参与的力度彰显了一个地方的社会管理水平和管理理念。
区委书记秦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等领导分别对青少年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在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支持,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发动、信息沟通、预警监测、部门联动、经费保障等机制建设。
区综治委成立了9大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就在9大专项组之列。专项组成员单位共有30个,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熟悉青少年事务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根据自身工作范围积极履行青少年预防犯罪职能,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并争取到区财政局将青少年权益经费纳入固定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涪陵区有近3万名留守儿童。为解决留守儿童活动场地问题,自2008年起,区妇联、区教委、各级关工委组织也积极行动,采取当地政府出一点、社会赞助支持一点、利用闲置资源节省一点的办法,每年筹集100万元用于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特殊的社会公益团体
在涪陵区活跃着一个特殊的社会公益团体——涪陵区法制教育团。教育团成员都是从政法系统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干部。以前他们是政法各部门的一把手,退休后他们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贡献着力量,发挥着余热。
“以前我们是在惩罚坏人,现在我们是在教育好人。”法制教育团团长谭锡明(原市国安三分局局长)告诉记者。法制教育团以学校为阵地,本着“围绕中心、拾遗补缺、量力而行、主动作为”的定位,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制教育、言传身教、出版刊物、深入帮教的创新教育模式,并且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启迪和教育了辖区内(及周边区县)青少年群体,填补了学校教育和政府管理的空缺,赢得了社会好评。
在杜海波的支持关心下,法制教育团从去年的5人发展到13人。成员们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案例,积极开展法制宣讲,先后到涪陵区14所中学送法,受教育师生达23991人次;编写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10个,学生撰写心得数千份。他们还主动开展帮教活动,先后2次到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座谈,并深入蔡家坡社区调研,调查了解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转化情况;对部分“问题生”进行入情入理的说服帮教和学法座谈。
法制教育团还精心编纂《学法课堂》刊物,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全区初中以上班级发放,内容以涪陵区青少年身边的法制故事为主,辅以德育教育,让青少年在生动的文章中学到法律知识,从而远离犯罪。
今年81岁的法制教育团原团长李如竹(原涪陵地区司法局局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感受颇深。他说老干部们不求回报、身体力行地主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他们都有非常深厚的政法工作经验,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是他们的应尽之责。
领导带头
做“代理家长”
面对涪陵区3万名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涪陵区结合实际,建立了开展以“五老”为主体,以党政领导为主导,以大学生村官和其他社会志愿者为辅助,以留守儿童活动阵地为载体的“3+1”“代理家长”工作模式。
2008年涪陵全区仅有以“五老”为主体的“代理家长”200人,2009年底也不过350人,面对约3万名留守儿童,显然是杯水车薪。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2010年 10月,涪陵区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关工委队伍建设的意见》。随后,区关工委以召开乡镇街道片会的方式,发动全区关工委组织狠抓队伍建设,当年就动员组建起“五老”队伍,3600多人成为了“代理家长”。党政领导也自觉把“代理家长”工作抓在手上,不仅发动“五老”做“代理家长”,自己还亲自担任“代理家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杜强在2009年任石沱镇党委书记时,就是石沱镇中学学生阳阳(化名)的“代理家长”。5年来。杜强经常带着学习用品看望其认领的“干儿子”,与他畅谈人生理想,给他带去了父母般的温暖。目前,全区多数乡镇街道领导都做了“代理家长”,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在各级领导的带动下,大学生村官和其他社会志愿者也积极参与。他们挨家挨户了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利用村办公室办起“留守儿童之家”,帮助留守儿童补习功课,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课余活动,使每个留守儿童都有一个好的归宿,受到当地村民一致拥护。
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也发挥出新的潜能,让留守儿童在放学后和节假日都有了好的去处,孩子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取长补短、自得其乐,有一种不是家却胜似家的感觉。留守儿童活动阵地被村(社区)称之为“第二学校”。
建立青少年群体台账
为了明天,责任担当!涪陵区团委肩负着该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任,责任如山!区团委通过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研究青少年行为规律、完善重点青少年台账、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共青团市民学校进社区主题活动的开展,积极参与涪陵区平安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他们在工作中认真摸排,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台账。2011年底开展了“七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摸排专项行动,对全区数据有了详细的掌握。2012年底,在区综治办的支持下,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再次开展专项行动对数据进行完善,建立了区、乡、村三级工作台账,并将数据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共享,以便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区团委还联合相关部门常年开展“净园、净网、净屏、净刊”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共青团市民学校”进社区。在全区102个社区成立了“社区共青团市民学校”,探索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方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海波还亲自挂帅,多次深入辖区学校现场办公,当场协调解决学校周边的治安问题。采访中,他告诉记者,少年强则国家强,社会管理创新就应该从青少年抓起。杜海波说:“作为主体的青少年不仅仅是被管理者,还应该主动成为管理者。青少年学法、守法就是参与社会管理;尊法、用法就是法律素质的体现。”
记者 张成林 实习生 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