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3日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始举行,正在审议相关议程,今天将表决《萧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3个法律案。
会议通过了本次大会议程,并学习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此次会议中,将第一次审议《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萧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萧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萧山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四次审议《萧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此外,还审议并将表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这一单行条例。
按照大会议程安排,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将表决《萧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萧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萧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这三个法规案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商圈建设情况、三峡后续工作实施情况、压缩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还审议并将表决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萧山市与柬埔寨金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以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杨庆育、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出席会议。副市长何挺、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相比以往,本次会议议程安排紧凑,历时2天半。在以往,颇为少见。
市人大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相关精神,合理紧凑安排,不影响会议相关议程。
记者 唐孝忠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