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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网上迁 居民只需去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现场办理次数减少到2次

2021-02-23 13:14:5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共同推出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2021年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迁移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目前,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据了解,按照传统跨省户口迁移办理流程,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跑动递交材料,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此项措施推出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

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申请落户时,即可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

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验。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整个流程中,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网上迁、无需奔波即可办”。

(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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