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松 实习生 潘潇雅)9月23日,记者从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2月20日起,萧山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发生在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内的全部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该类指定受理案件的上诉案件,由萧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据了解,萧山铁路运输法院于1982年5月开始正式办案。案件受理范围主要为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的犯罪;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铁路运输合同纠纷等。其审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盗窃、倒卖车票、运输毒品、抢劫、抢夺、贪污受贿、渎职、挪用公款、故意伤害等案件。2012年6月,根据中央关于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铁路法院移交萧山市高院管理,正式纳入国家司法体系。
萧山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铁路法院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后,已具备了承办更多案件的能力,为了合理利用审判资源,缓解地方法院办案压力,所以才有了这次的受案范围调整。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为迎接指定管辖案件的新任务,铁路法院已改造建成三个数字化法庭、两个调解室。目前法庭装修、设备安装完毕,已全部投入使用。
萧山铁路运输法院地址:萧山市渝中区健康路21号(萧山市急救中心上行500米,花园大厦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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