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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14-09-26 05:11:2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冰)9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会议决定修改《萧山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萧山市风景名胜区条例》、《萧山市旅游条例》、《萧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部分条款。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人事免职的事项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的事项。

张轩指出,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张德江委员长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委书记孙政才在我市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感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同时大家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也更足。

张轩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以更好地指导人大工作。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认真学习原文,完整准确地领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带动广大人大工作者深入学习;要把学习同人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推动力,对今年的工作要及时回顾、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及早思考明年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杨庆育、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出席会议,副市长何挺、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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