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董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并提出依托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要求。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日前分析了文件对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将带来哪些机遇。
邹天敬说,文件针对农村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除了专门针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所明确的政策措施外,还有不少改革内容与供销合作社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例如,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扶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等。
还有一些政策措施没有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但与其关系密切,如加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覆盖全国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发展主产区大宗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
文件提出,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并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上也提到了依托供销合作社基础。邹天敬表示,农业领域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普遍较分散,服务功能相对较弱,越来越需要在农村培育一个成体系、有规模、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组织担负起这个服务责任。
他说,供销合作社具有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既有经营性又有公益性,最有条件和基础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如能够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完全能够成为为农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和主渠道。
据邹天敬介绍,文件确定“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供销总社已下发通知,试点工作将着重围绕六方面进行探索:以县及县以下基层供销合作社为重点,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以深化联合社改革为重点,切实转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以密切各层级之间的有机联系为重点,构建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以突出服务规模化为重点,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以突出流通现代化为重点,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以合作金融业务为重点,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