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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修订完善专利资助政策

2014-05-09 02:36:4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记者 张亦筑)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我市将修订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我市专利资助范围将仅限于获授权的专利申请。这是记者5月8日从2014年萧山市区县(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上获悉的。

据了解,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专利申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不过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水平不高,部分引导政策和考核评价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少数专利申请并不是以保护创新成果为根本目的等。

“为此,按照国家要求,我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专利进步的评价中,今后将向发明专利申请倾斜,向授权发明专利倾斜。同时,将编制《萧山市区县(自治县)专利质量监测报告》,定期公布相关数据,并探索为专利申请人建立诚信档案。

他还告诉记者,在申请国内外专利时,专利申请人需向国内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并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专利资助政策则是针对上述费用给予资助。按照现有的政策,只要是申请了专利,在获授权之前,专利申请人就能拿到一部分资助,但今后将作调整,资助范围仅限于获授权的专利申请,也就是说,只有专利获得授权之后,才能拿到资助,让专利资助政策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此外,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也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针对市级专利资助政策。目前,大多区县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暂未受此限制。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专利资助政策,用以激励和保护创新。”他透露,此外,我市还将通过实施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工程、组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等措施,帮助企业从根本上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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