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段法官,我儿子才可以重新站立起来。”谈起段晓玲,家住涪陵区的况惠(化名),言语间充满感激之情。
1月20日,记者在市五中法院见到了段晓玲。她是市五中法院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看起来清秀内敛,言谈举止温文尔雅,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
据介绍,况惠的儿子罗佳(化名)曾是某化工厂的驾驶员,在一次工作中突发意外,导致面部烧伤。后经医院治疗,罗佳的伤势好转,于2009年11月出院。可是,出院一年之后,他却被诊断出股骨头坏死的症状,极有可能导致瘫痪。
“有一次,他正要跳楼自杀,被我发现了,把他拦了下来。”谈及往事,况惠哽咽着说,孩子的父亲患了癌症已经去世了,“我们母子俩更得要好好生活”。
待平静下来,况惠母子总觉得脸部烧伤不可能导致股骨头坏死。于是,他们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意见为,罗佳的股骨头坏死可能与医院之前治疗烧伤的医疗行为有关。
于是,况惠母子就此诉至法院请求医院赔偿。后经审理,一审法院依据双方现有的证据,认定罗佳的股骨头坏死与医院先前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判决况惠母子败诉。
况惠母子不服一审判决,就上诉到了市五中法院。
“这个案子在二审中,我是调解结案的。”段晓玲告诉记者,她接手案件并了解案情后,觉得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罗佳的股骨头坏死与医院先前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的调解工作,段晓玲去咨询了多家医疗鉴定机构,而后获知,罗佳的股骨头坏死可能与医院先前治疗烧伤时使用某种药物过量有关。
“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我心里就踏实了。”于是,段晓玲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经多次调解,医院终于答应支付罗佳8万元现金以作补偿。
拿到这笔钱后,况惠十分激动,非要拿出一万元钱答谢段晓玲,被段晓玲当即回绝了。段晓玲觉得,她只是做了份内的事情。
入职法院26年以来,段晓玲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职责并非简单的照章审判,而是倾心去帮助老百姓化解纠纷,让社会关系更加和谐。
“民一庭邻里纠纷的案子比较多,调解结案能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段晓玲告诉记者,她做调解工作注重三点:获取当事人信任、平衡各方心态和利益以及培养自身业务能力。
至今,段晓玲承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结案,案件调撤率也逐年提升,去年调撤率已达88.7%,身边的同事都尊称她为“调解能手”。她曾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两次被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