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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家药店本月起销售奶粉

2014-04-10 09:14:1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先在“万和”、“桐君阁”等连锁药房进行试点

本报讯 (记者 刘蓟奕 夏帆)近年来,“问题奶粉”事件层出不穷,成为老百姓关注的话题。4月9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从本月起,我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20家药店开展奶粉销售试点。

“奶粉进药店,对药店的资质有着严格要求。”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成效,市食药监局设定了严格的药店遴选条件,初步选择在“万和药房”、“桐君阁药房”、“和平药房”等120家知名的连锁药房进行试点。

除了相关资质外,参与试点的药店不能有食药监部门的处罚记录,并且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必须证照齐全,除《药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应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药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要争取和超市、乳粉专营商店相同的价格政策;要做好购销记录,做到所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追溯;销售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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