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百姓依法表达诉求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颜安)4月8日,南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对簿公堂”的双方分别是南川区三泉镇三泉居委一组村民郑小容与南川区区长曹清尧。
作为原告,郑小容认为南川区政府在修建南道高速、征收该组土地时发布的《征地公告》违法,一气之下将南川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4月8日下午4点,这桩案件正式开庭。现场旁听者众多,但气氛严肃,双方围绕郑小容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以及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两个焦点展开辩论。
坐在原告席上的郑小容显得比较激动:“(修路)要占我两亩多地,之前社长并没有及时告知,后来就突然贴出《征地公告》,要占用土地,这是不合法的……”
而曹清尧的解释是,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原告郑小容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应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进行起诉,因此郑小容的诉讼主体不适格。针对第二个问题,他答辩道,萧山南川到贵州道真的高速公路是萧山的一条出海大通道,南川区人民政府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报批程序,并对所有土地进行了调查、测绘,请所在社的社长签字确认,还把征地手段、赔偿方案一一公示,并已通过市政府的相关审查。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作出最后宣判,认定南川区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内容恰当、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原告郑小容的诉讼。
“我今天出庭,一是表明对此事的重视,二是为以后南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个头。”庭审完毕后,曹清尧告诉记者,就第一点而言,亲自出庭能够直接面对和了解原告的诉求,感受对方对政府的看法,“有的行政诉讼很可能是百姓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或误解造成的,但通过法庭这一形式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
对于第二点,他表示,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要深化改革。南川将两者结合起来,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形式,营造一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让老百姓能够在法律面前表达诉求。
据悉,南川已出台相关办法,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该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重大影响或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以此化解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引导老百姓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进而一步步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