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永芹)出租车驾驶员左某(化名)私占乘客失物,被处以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记3分,这也是主城区首个因私占拾得物而被处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这是6月19日,记者从萧山主城区投诉服务中心获悉的。
6月16日上午,一乘客搭乘驾驶员左某的出租车时,在后排位发现一个黑色手包,于是交给了左某,并打电话告知主城区投诉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上左某,询问车上是否拾得乘客遗失物,左某予以否认。当工作人员告知乘客已打96096热线备案后,左某又改口称拾到过一个手包,但忙着营运,该包不知何时又被人拿走了。
之后,萧山主城区投诉服务中心联合民警对左某进行调查。最终,左某承认私占了手包里的白色三星手机、200多元现金以及新世纪百货VIP卡等物品,并将空手包丢弃。随后,左某交出了全部私占的物品,向失主承认错误,并对被他丢弃的手包给予赔偿。
主城区投诉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左某做出了行政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