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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高校学费上调 部分涨幅高达50%

2014-08-07 02:04:3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不少高校学费上调 部分涨幅高达50%

不堪重负 新华社发

多个省市近日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份平均涨幅高达50%。业内人士指出,一些高校近年来投资增长过快,导致债务负担加重,一边“乱花钱”一边“喊缺钱”的现象值得警惕。

读研3年花费超8万元 一家人养不起一个大学生

今年6月,宁夏在举行价格听证会后,公布普通高校的学费涨价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文史类学生每人每学年由2600元调整到4000元,理工农类由2800元调整到4400元,医学类由3000元调整到5300元,艺术类由6500元调整到8000元。其中,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的学费涨幅均超过50%。

今年以来,江苏、贵州、浙江等省相继公布秋季普通高校学费新的执行标准。2013年,福建、广西、山东、湖北、湖南等地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调整信息。

广东高校本科学费虽然暂未调整,但研究生学费却出现大幅上调。2013年底,广东省出台的研究生学费新政规定,专业学位学费上限为每学年28000元,“985工程”“211工程”及项目建设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今年考取广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说,学费每年要交2.8万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算下来,读3年研究生花费要8万多元,对于部分来自农村的同学来说,学费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

多位高校负责人称,从2000年至2012年,全国高校的学费基本维持不变,但十几年间,社会物价水平和学校办学成本大幅上涨,各高校普遍感到较大的经费压力,特别是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省属高校压力更大。

“学费上涨最直接影响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一年近万元的学费相当于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一家人可能养不起一个大学生。”学生家长王霞说,即使能够办理助学贷款,一些贫困家庭学生仍面临就业难、还款压力大等问题,学费上涨变相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

部分高校举债办学 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

1999年高校扩招后,大部分高校都开始扩建新建校区,一系列的大拆大建大部分是通过贷款来完成。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宁夏4所高校债务余额达4.93亿元。广东省在2007年一次性清偿近150亿元的高校债务。广东省教育厅基财处处长蔡文雅说,清偿之后,广东高校校均贷款余额从3亿元下降至1亿元。

知情人士透露,少数高校甚至资不抵债,每年收上来几千万学费,账面上的钱全部被银行截留,学校发展困难。有的学校多年无收支结余,只能通过流动资金贷款来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转,按期偿还本息压力大。高校承载着巨大的还债压力,不得不减少科研投入和降低教职工待遇,最直接的影响是导致学校人才流失严重,教学科研质量下降。

部分高校行政机构庞杂,行政人员众多,行政开支大。一些学校追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豪华校园、景观大道,铺张浪费。特别是科研经费浪费惊人,经费使用缺乏有效论证和监管。

“提起我们学校,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哪位名教授,而是花了几千万修建的校门。”江西一所大学大三学生王华说:“学生宿舍和自习室条件没见多大改善,教学楼、办公楼却越来越华丽,还新建了一个挂着‘学术交流中心’的高级酒店。”

多位高校负责人称,我国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高校扩招后,一些省区的拨款没有跟上,学校只能依赖贷款和学费。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开源节流规避高债务风险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合理适度提高学费的同时,高校应该同步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办学经费来源多元化,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高校内部要健全财务约束机制,有效规避高债务带来的风险。

宁夏教育厅高教处负责人建议,要制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对开支项目设定标准,防止其他投入挤占教育培养成本。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校成本报告制度和成本管理评价体系,为学费上涨幅度提供客观依据,也为主管部门评价教育经费投入效率提供重要依据。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高校在经费使用上应有论证和监督体系,要加强责任主体的管理,领导者要树立节约成本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大拆大建行为。对于目前高校面临的高负债问题,应健全和强化财务约束机制,随时掌握和了解自身的财务风险指数努力将债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新华社记者 程群 叶前 邹欣媛 据新华社南宁8月6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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