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区县 > 正文

我市公招986人 13日至20日网上报名

2014-08-11 03:16:5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文晶)下半年,我市将公招986名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人员),报名日期为8月13日9:00—8月20日9:00。8月1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据了解,下半年我市将有30个区县、17个部门提供546个职位,共计986个岗位。其中,公务员604名(含人民警察37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2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351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35.60%;本科及以上学历605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61.3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3.04%。

在专业设置方面,不限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及相关专业的共739个指标;不限基层工作经历的指标819个;有17个指标要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9月20日(星期六),笔试成绩发布时间为10月26日;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将在10月29日至11月1日进行体能测评;面试将于11月2日完成,录用审批将于12月底前基本结束。

有关资询电话如下: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8686881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86868663。涉及招考公告中规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有意报考者可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一栏中查询。

新闻链接

招录程序有三项调整

萧山日报讯 (记者 文晶)为营造诚信报考氛围,引导考生合理选择岗位,我市调整了2014年下半年公招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8月10日下午,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公务员招录程序主要有三处调整。

调整一:网上资格审查取消

自2006年公务员考试实行网络报名以来,我市一直实行网上资格申请,即考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但随着近年来报名人数的增多,审核工作量不断增大,为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提高审核效率,同时也防止报名信息泄漏,我市沿用其他省市做法,取消了招录机关网上资格审查环节,改由考生诚信报考,只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照片。

其中,要求报考人员承诺诚信如实报考。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和报考指南,在理解职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有效,不要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

考试中心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可以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并按时完成缴费程序。

“取消网上资格审查的同时,我们也强化了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该负责人称,审查环节贯穿整个录取工作,尤其是在划定合格分数线,公布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进行的现场资格审查。届时,招录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据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原件、与发布公告中的招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等要件进行认真核对。

调整二:报名截止日前两天不公布报名数据

每次公招,都有不少考生在临近报名结束时,看到哪个岗位报名人数少,才投机报考哪个岗位。这影响到了报考工作进度和秩序,以及考录环节的公正性。

为此,此次公招采取了新的方式公布报名数据。该负责人称,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开始日的第2天(8月14日)开始,到8月18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萧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报考指南”栏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含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照片审核通过人数、交费人数)。19日、20日,不再单独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调整三:面试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公招为确保考生基本素质,有效减少递补环节中出现的争议,在面试结束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我市将取消该招录指标,而不再进行递补。

同时,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取消该招录指标,其缺额也不再进行递补。

在面试之前,即10月28日至11月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经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