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乔 通讯员 刘洋)3月19日,记者从萧山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后,从萧山高、中级法院内部遴选的初任法官,选任后将全部安排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办案工作。
“2015年是我市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年,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创新人才成长成才机制,狠抓青年人才培养。”萧山高法院相关领导介绍,该院将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从高、中级法院内部遴选的初任法官,选任后一律安排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办案工作,新录用人员一律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轮岗锻炼。另外,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中级法院新任处级中干,也要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