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尤)近来一种新型的“代步神器”:电动平衡车频频出现在我市街头。9月17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出提醒,这种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无法上牌和购买保险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按照相关法律严禁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介绍,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休闲运动器具是可以的,其操作方式是,轻轻向前倾斜身体,电动平衡车就前进,向后倾斜则是减速,向左和向右倾斜身体可转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上牌照,而电动平衡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无牌、无照、无保险,因此严禁上路行驶。如果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