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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将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险 最高获赔20万

2015-04-18 08:57:4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颜安)4月17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我市将拿出1095万元,为60余万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有了该保险后,困难群众生大病重病,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

据统计,我市新一轮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中,因病致贫的群众占比达30%以上。民政、医保等部门现有的大病救助政策主要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群体,而对贫困户则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大病救助政策。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就是面向农村困难群众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减轻困难群众因患大病重病产生的经济负担。”市扶贫办资金计划处处长周松表示,我市将从今年6月1日起,在巫溪、彭水、南川等13个区县试点,参保对象是13个区县中已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共60余万人,每人每年保险费为18元,由市财政埋单。

有了该保险后,困难群众在患大病重病时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赔付,前提是所患疾病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且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超过1.2万元。赔付比例为:自付费用1.2万-5万元,按4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按5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则按70%比例给付。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

周松表示,明年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在完善的基础上把该政策向18个贫困区县推广普及,降低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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