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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治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

2014-11-05 03:27:3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的总目标。

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站在新起点和新高度,吹响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新号角。今天召开的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安排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推进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出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坚持立法先行,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11月1日,修订后的《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推动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立法项目,《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自去年9月第一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到今年8月第四次审议通过,历时长达11个月,这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规中并不多见。

“《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从法制上完成了我市医疗机构管理由传统管控模式向监管模式的总体转化。”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艺评价。

《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何要进行如此大幅度的修订?这其实与2013年萧山大规模清理地方性法规有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把“有效管用”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摸清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2013年6月,我市首次委托第三方科研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对直辖以来现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规、176件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清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萧山市第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时,将《萧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深化改革发展、保障民生的45件法规作为新制定项目;将《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萧山市产品质量条例》等60件法规作为修订项目纳入其中。同时,对《萧山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不适应当前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具备修改价值的3件法规,及时予以废止。还有13部政府规章被建议废止,35部政府规章被建议尽快修改。

2013年以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涉及全市重大改革的立法项目,着力修改完善现有地方性法规,努力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为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我市高点定位,整体推进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不断强化;健全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推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以来,我市承接国家下放项目77项,取消159项,下放357项,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697项,成为行政审批项目较少的省市之一。今年1月起,我市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创业激情,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9.78万户。

——为解决行政执法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突出矛盾,多个市级部门先后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如市质监局将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从城市下移到农村,将关系“三农”的重点产品的执法监管下沉,稽查打假力度得到增强。

——针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萧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开展了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提高了执法效能。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2013年,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库,目前入库规范性文件1931件,加强了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

公正司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才能筑牢公平正义的大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市民不但可以通过诉讼捍卫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就近享受诉讼服务。全市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实现全覆盖,建立便民审判站272个、便民联系点1142个,聘请便民联络员6227名,总量约1/6的案件在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协助下处理。

经济困难者无钱打官司,也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我市通过扩大受援人群的范围,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法律援助经费的分级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并日臻完善,司法救助资金发放机制也正得到健全。

社区矫正也是刑罚执行的重要方面。我市严格执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已有20个区县批准设立社区矫正组织机构,10个区县建成并运行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各政法机关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透明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市高院以互联网思维推动审判公开,完善萧山法院公众服务网功能;市检察院制定一系列检务公开制度,如建立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今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案件471件;市公安局加强警务公开,除法定不能公开事项外,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市监狱局统一设置了狱务公开栏及狱务公开电子触摸查询终端。

阳光是最好的保鲜剂。全市司法人员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以确保廉洁。在案件执行环节,市高院通过深化执行分权、司法评估拍卖改革,打破“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模式。各级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司法机关中的违法违纪人员。

法治社会,努力倡导市民信法守法

法治社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新理念,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努力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倡导建设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的实现,需要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近年来,我市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拥有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人员近10万人;另外还有高校、科研机构的法学教育及法学研究队伍1000余人。

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依托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了法治主题公园27个、普法网站38个、法治手机短信平台39个、官方普法微信4个、法治文化楼宇280个、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栏2万余个。

大力普法的同时,我市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依法维护经济秩序,工商系统去年立案查处案件3100余件,案值15.85亿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近2万家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多项犯罪防控指标持续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保持在92%以上。

依法治市,除了社会的法治氛围,还需要充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去年,全市律师办理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各类业务总量25万余件;全市公证机构40家,去年办证量20余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市、区县两级政府及市级部门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司法鉴定门类齐全,采信率保持在95%以上。

此外,我市还坚持依法维权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了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受理和处理群众诉求的多元化依法维权工作平台,建立了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90%以上的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依法按政策解决。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我们清晰地看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指引下,萧山法治建设正如火如荼快速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全市法治工作者、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下,萧山依法治市的脚步会越来越快,越走越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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