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乔宇
“尴尬”的救护车系列报道二
“我们就是要去武警医院,不去中山医院!”2月8日晚上9点多,在渝中区捍卫路一居民家中,42岁的王女士拦在医护人员面前,坚决不让医护人员将其79岁高龄的母亲抬上车。
“武警医院太远了,会耽误老人病情的。”不管中山医院的医生张丽怎么解释,王女士始终认为,对方是为了赚钱,非要拉到自己医院,这让张丽有苦说不出。
患者不理解
救治为何去救护车派遣医院
原来,当天晚上,王女士的母亲在回家途中,不小心把腿摔伤了,需要马上送医院治疗,她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中山医院的救护车就出现在家门口。
“我们要去武警医院,这几年,我母亲都是在那看的病,我们只信那点。”经过初步诊断和处理后,当医护人员打算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时,双方却发生了争执。
“老人情况不乐观,去武警医院太耽误时间了,万一去的过程中病情加重了,怎么办?”但不管张丽怎么劝说,王女士还是坚持到武警医院。最终,张丽还是尊重了病人家属的意见,在家属签了知情告知书后,车子紧急驶往武警医院。
从捍卫路到武警医院,交通还算畅通,车子开了半个多小时。“一路上我心都是悬起的,怕遇上堵车时间会耽搁更久,老人坚持不下去。”张丽说,幸好当时老人病情没有加重,这才让她松了一口气。
同样遭遇的,还有九龙坡区一院急诊科护士冉菊华。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她接到市急救中心电话,说一名怀孕7个月的孕妇,由于前置胎盘破裂导致大出血,需要紧急救治。
15分钟后,冉菊华和同事成功将孕妇抬上救护车。可家属坚持要去重医一院就医,冉菊华立即联系重医,却得到“没有床位”的答复,家属又要求去市急救中心,也没床位。这时,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小时,孕妇陷入了昏迷。冉菊华当机立断,将孕妇拉回九龙坡区一院,经过抢救,终于把这名孕妇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母子平安。“再晚一点,就真没救了!”冉菊华对记者说。
医院求保险
签知情告知书后才能转送其它医院
“其实,我们哪里是为了赚那点钱,是为了给患者争取时间。”面对病人的指责,中山医院院前急诊科主任周波显得很无奈。
“一般情况下,救护车都是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调度原则。”周波解释说,为保证病人有效的救治时间,市急救中心一般会指派就近医院的救护车出诊,在最短的时间里把病人送到医院,以免病情在途中加重。
当急救医生初步诊断病人病情但本院无法救治时,就会往上级医院送。碰到本院能够治疗,而病人家属又执意要转运到其它医院时,就需要与救护车派遣医院签订一份知情告知书,上面有关于出现意外后的责任承担等相关事宜。只有在病人或其家属代签字后,救护车才会将其送往其它医院。这是为了防止病人因转院导致延误病情或中途意外死亡。
但王女士却不这样认为:“如果当时120直接派武警医院的车过来,我们也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
采访中,不少市民与王女士看法类似。“如果就近治疗效果不好怎么办,最后还要转院,浪费时间不说,还要多花费用,办理各种出入院手续,更麻烦。”
本报记者 刘蓟奕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