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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扣3分罚200元

2014-12-17 07:09:2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尤)记者12月16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从12月17日起,我市将在部分没有人行信号控制的斑马线设置“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违法行为抓拍系统”,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实施抓拍处罚。本报曾对“行人与右转车辆通行冲突”这一现象进行过报道,引起了公安交管部门的重视,并促成了该抓拍系统的出炉。

今年9月30日,本报以《城市步行障碍亟待消除》为题,报道了在主城部分十字路口,右转车辆穿行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的问题。见报后引起市领导和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了解,“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违法行为抓拍系统”安设在没有人行信号控制的路口人行横道线后,凡是在人行横道没有停车礼让行人、争道抢行的车辆就会被抓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据介绍,该抓拍系统的摄像头,将对来往的每辆汽车拍照4次,车辆在停车线前、人行道中、驶过人行道后各照一张,号牌抓拍一张,以此固定不礼让行人的违法交通行为证据。除抓拍照片,还有视频可供复查,以确定车辆完整的行驶轨迹。抓拍系统是24小时全天候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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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南岸区兰花路与回龙路十字路口,一市民正在过马路,一辆小车并未避让。              记者 梅垠 摄

萧山日报讯 (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尤)12月16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设置了抓拍系统的南岸区兰花路口实地查看。15分钟里,多数通过车辆没有停车礼让行人,而是选择缓慢从人群中通过,一小部分车辆还边鸣笛边踩油门,行人不得不在道路中等车辆先行通过,再穿过路口。

一段时间以来,我市道路路口多以“箭头灯”来调节车辆在路口的等待时间和行驶方向,今年以来,为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我市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将许多“箭头灯”调整为了圆盘灯,路口右转车辆不再受交通信号灯节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一律可以右转,但是也带来了右转车辆与行人的交通冲突,影响到了行人过街安全。

我市交通管理专家、萧山交通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刘伟博士认为,抓拍系统应用在我市交通管理中确有必要,它可以起到教育驾驶员的作用:见到马路上有正在通过的行人,要主动停车等待,而不是视而不见,或者强行通过。“行人和车辆都有平等参与交通的权利”,刘伟认为,车辆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不但是守法的表现,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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