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首席记者 阳炆杉 实习生 陈杰)记者6月17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萧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市建成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20条、创业型夜市街区30条,创造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0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市级夜市街区达到80条以上,创造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亿元以上,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以上,并打造出具有全国影响的夜市品牌。
选址要求有“三不”
针对市民普遍担心的“夜市扰民”等问题,《意见》中明确提出,夜市选址的“三不原则”:夜市街区规划设置要有利于人气聚集,以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为前提。
《意见》认为,夜市发展需要“理念创新”,通过举办一系列刺激夜间消费的活动,依靠消费撬动市场发展,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同时建议,将夜市街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相结合,鼓励在新建居民小区周边规划建设夜市街区,强化商贸配套服务功能。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各区县要注意“盘活”现有夜市资源。一方面,加快现有夜市的改造提升;另一方面,鼓励现有美食街(城)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丰富经营业态,延长营业时间,打造美食夜市。
走“差异化”发展之路
众多夜市如何错位发展?
《意见》要求,根据夜市街区所处地理位置、目标客群、消费层次、购买能力和需求等特征,找准市场定位,因地制宜发展夜市经济,重点打造“特色型”和“创业型”两类夜市:
所谓特色型夜市,即以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集聚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风味小吃、时尚酒吧、娱乐休闲、精品购物等业态,打造老字号、风味美食、酒吧、潮流服饰、珠宝、古玩字画一条街等高品质特色夜市。
所谓创业型夜市,即以搭建创业平台、规范占道经营、便民休闲为目的,突出方便、快捷、经济、价廉等特点,划定固定经营区域,开辟以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创业者为经营主体的小商品一条街、小吃夜市一条街、跳蚤市场等特色夜市,满足创业者的经营需求。
降低“入市”门槛
面对“九龙治水”的夜市管理现状,本次《意见》中明确提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地区夜市街区的规划建设,所在街道牵头负责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监管。
同时,《意见》将夜市功能定位为“发展经济和服务民生”,并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市经营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与此同时,规范夜市收费管理,降低夜间营业成本,减轻商户负担。
此外,为保证各区县的夜市经济建设项目顺利上马,市级层面将整合商务发展、非公经济发展、就业、环保等专项资金,扶持夜市经济发展。同时,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资金扶持夜市街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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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夜市经济 看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意见》的发布,吹响了我市夜市经济发展的集结号。面对新机遇,众多区县及创业者都跃跃欲试,但并非所有选址和业态都符合发展要求。在鼓励夜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市政府也制定了较为详实的指导性意见。
发展夜市经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选址要求
按照《意见》要求,夜市街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特色型夜市宜选址外来人员集聚、消费便利、街区商业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
创业型夜市选址应避开城市主干道和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宜选址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街区,有条件、按计划逐步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实现封闭经营,便于规范经营和秩序维护。
涉及食品经营的夜市还应考虑选址周边无污染源,同时经营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区域。
2.经营规模
按照规定,原则上,市级特色型、创业型夜市街区的长度分别不少于300米、100米,或经营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特色型夜市街区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达50%以上。
3.经营时间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夜市开市时间为19∶00;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开市时间为18∶00。
收市时间根据不同街区类型,原则上在23∶00至次日凌晨2∶00,具体时间由各区县(自治县)、各夜市街区动态管理。
4.摊位设置
市级夜市街区入驻商户一般在100家以上,街区街道两侧要有显著的摊位定点划线标志,并设立夜市经营标志牌,经营摊位可不设立日常的固定设施。
5.配套服务
夜市街区要有完善的水电气供应、排水排污等硬件设施;要配套设置卫生(公厕)、消防、环卫等必要设施;应设有与街区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涉及食品经营的夜市应统一配置防蝇、防虫、防鼠及工用具或餐具清洗消毒设施。
6.证照齐全
进入夜市街区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各种证照要在明显位置展示。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条件,持有健康证明,取得相关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