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终止王春成、金道铭、丁雪峰和梁耀辉4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辽宁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成,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王春成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山西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丁雪峰因涉嫌严重违纪,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罢免金道铭、丁雪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二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奥威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源石油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因涉嫌刑事犯罪,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罢免其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梁耀辉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