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杨维汉)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曾利用职务便利,为九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素毅的刑事责任。
2014-05-30 02:29:16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杨维汉)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曾利用职务便利,为九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素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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