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于文静 王宇)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1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表示,到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在全国58.7万个村和497.2万个组中,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和组已经量化资产4362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563亿元,仅2013年当年分红将近300亿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变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使农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一项农村经济制度创新。
陈晓华表示,进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从各地实践来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激活要素潜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保证农民民主权利,完善农村治理结构。
座谈会上,专家们认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农村集体产权主体归属、集体资产的确权赋能、集体成员权界定、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