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这项涉及3000多万名在职“体制内人员”的制度引发公众关注。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充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公务员养老供款渠道只有财政,因此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单位出资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均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有了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公务员养老纳入社会化后,退休收入将达到何等水平,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只有59%左右,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就得靠职业年金的支撑。”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说,社会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被称为养老体系的“两大支柱”,作为财政支撑的职业年金的建立,能够为养老并轨后公务员退休收入不出现大幅下降提供保证,这也是“养老双轨制改革的前提条件”。
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是企业的自愿行为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养老保险外相对企业退休员工还多出一份财政支撑的职业年金后,是否会引发新的不公?这成为职业年金实施后的最大争议焦点。
专家指出,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当前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内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解决之道还在于完善企业年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李劲峰 李斌 陈尚营 徐博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