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奶爸”喜获新年大礼包
据新华社香港2月5日电 (记者 张晶 苏晓)香港《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下的法定侍产假2月27日开始生效,香港大部分“奶爸”将可首次享有3天侍产假。
新修订条例规定,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男雇员,子女在2015年2月27日或之后出生,按法例规定通知雇主后,可就其配偶或伴侣每次分娩享有3天侍产假。若受雇不少于40星期,并已向雇主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书,雇主也须就他已放的侍产假,给予相当于每日平均工资五分之四的侍产假薪酬。
香港特区政府2012年4月开始实施公务员5天全薪侍产假,同年11月劳工顾问委员会经讨论后,支持全港3天有薪侍产假立法,员工可享8成薪酬。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副会长吴永嘉认为,之前公司有职工家里要生孩子,一般男员工也会用几天的年假去照顾太太和新生的孩子,现在为侍产假立法,是更符合人性的安排,是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