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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房产税起征标准上调至13192元

2014-01-09 11:59:3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记者从萧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萧山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由建筑面积12779元/平方米调整为13192元/平方米,较去年提高413元。

  萧山市于2011年1月28日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其中高档商品住宅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据了解,2013年,萧山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803元/平方米,2012年,萧山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对高档商品住宅的定义,主城九区2012年与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即为13192元/平方米。也就是说,2014年在萧山新购住宅,建筑面积均价在13192元/平方米及以上的,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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