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2013年“11·22”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与山东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主任、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现场处置总指挥汪啸,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杨玉军,开发区安监局危化品处和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本哲,青岛石化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分局局长任献文,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王成河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新华社记者 陈菲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